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是中国文化行政的最高机构。是国务院的职能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管理全国文化艺术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文化、艺术事业的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最早的政府部门之一。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将文化部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是国务院组成部委之一。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文化艺术方针政策,起草文化艺术法律法规草案。
(二)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拟订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六)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八)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十)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一)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十二)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拟订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指导驻外使(领)馆及驻港澳文化机构的工作,代表国家签订中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化部创新奖设立于2004年,旨在对立足时代前沿、弘扬科学精神、运用现代科技、惠及广大群众的文化项目予以表彰。在第四届文化部创新奖的评选中,共有29个项目获得殊荣。其中,《中国农民歌会组织模式的创新与实践》等4个项目获特等奖;《掌上国图——移动数字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等16个项目获得创新奖;《原创精品工程暨儿童剧联盟项目》等9个项目获创新奖提名奖。
“群星奖”是文化部为繁荣群众文艺创作,促进社会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而设立的全国群众文化艺术政府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目前分为两个子项,一个是专业领域的“文华奖”,另一个就是群众文化艺术领域的“群星奖”。取名为“群星奖”是取群众文化艺术“群星璀璨、异彩纷呈”之意。这个奖项自1991年正式设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广大业余文艺爱好者和群众文化工作者为主要评奖对象和服务对象,多年来,从评奖周期、奖项设置到评奖机制、组织方式都在不断发展、不断完善。
在评奖周期方面,1991年至2002年期间,“群星奖”每年举办一届,共举办了12届。从2004年第十三届开始,“群星奖”并入第七届中国艺术节,成为中国艺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周期也调整为每三年举办一届。目前“群星奖”已经举办了第十六届。
在奖项设置方面,“群星奖”的奖项设置几经改革,目前包括:作品类“群星奖”,项目类“群星奖”和“群文之星”。其中作品类“群星奖”包含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4个舞台艺术门类。
文华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的专业舞台艺术政府最高奖,设立于1991年,最初为一年一届,1998年起改为两年一届,2004年第11届文华奖起改为三年一届,与“中国艺术节奖”两奖合一,放在艺术节上评选。多年来,文华奖评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的原则。对于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增强艺术院团凝聚力,促进全国艺术创作,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